【重要】关于浙江大学仪器共享平台2023年年终结算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
为确保经费到期前按时完成年终结算,按照计划财务处2023年年终决算通知,浙江大学仪器共享平台年终结算安排如下:
1.12月8日0点生成11月23日0点-12月7日23点59分期间登记费用的测试费账单,请仪器管理员务必在12月8日前完成测试费登记。
2.12月8日-10日期间,主用户可对测试费进行确认或质疑。如无操作,12月11日0点,系统自动确认所有未确认的账单并冻结缺省财务账号经费。
3.12月14日前,主用户可修改冻结经费或取消冻结。12月15日0点以后,用户不可再修改支付账单的经费,设备处将统一交计财处报销。
4.2023年12月15日-2024年3月22日,仪器共享平台不再进行线上结算,但每月账单仍需按时登记费用和确认费用。主用户在平台上不能进行经费冻结或解冻操作,这段时间共享平台不再限制欠费用户预约仪器。
5.2024年3月23日0点开始,平台开放主用户冻结或解冻经费功能,进入正常结算程序。2024年3月26日以后,用户如有往期账单未指定经费或未支付,将不能再预约仪器。
请各位老师提前检查经费使用期限,合理规划经费开支,确保年终结算顺利。如有问题,请咨询88208637康老师。
特此提示,请相互转告。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