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能源学院实验室冒烟起火事件的通报与警示

发布时间:2022-06-03 浏览次数:489

各相关单位:

6月315:00许,玉泉校区能源学院低温楼热动所410实验室一台实验过程中的高压静电纺丝机冒烟起火,所幸处置及时,除纺丝机烧损外,无人员受伤或其他财产损失。事发时,实验学生正在使用聚丙烯和N,N-二甲基甲酰胺进行高压静电纺丝操作。经初步调查,事故可能由高压产生的电火花引燃有机溶剂引起,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希望各单位从本次事故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对高压静电纺丝机等实验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涉及有机可燃溶剂的,必须由导师负责安全评估和指导才能开展实验,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安全责任

各院系单位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真正把安全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层层压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和失职渎职导致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人员,严肃倒查问责。

二、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完善安全防护和应急措施

各院系单位要有效组织实施本单位科研项目和实验教学项目等的安全风险评估,并督促实验室责任人制定和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实验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值日制度等安全内控制度。各实验室责任人要将本实验室科研项目和实验教学项目等的风险评估落到实处,并根据实验涉及的风险因素不断完善本实验室的安全防护和应急措施。

三、加强导师指导,切实担起责任

导师对所承担项目相关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须切实提高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对学生的指导、教育和管理,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防范措施。

四、提升安全意识,遵守安全规定

实验室相关人员要不断提升安全意识,在任何时候都要紧绷安全这根弦,不能放松。在节假日开展实验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特殊时间段开展实验研究的安全管理规定,必须获得导师或实验室负责人的同意并向学院(系)报备;必须按照实验指导书和操作规程开展实验,危险性实验和通宵实验时,必须有2人在场。

五、全面检查设备工作状况,杜绝“带病”工作

各院系单位要加强实验室设备的巡查和维护,注意高压设备产生电火花的情况,对存在隐患的设备及时维修或更换,杜绝设备“带病”工作。同时,实验人员在操作设备前应仔细阅读设备相关说明材料,特别是注意和禁忌事项,严格操作规程,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六、加强实验值守,确保应急处置有力

加强实验期间的值守,严禁实验期间脱岗,确保人员到位、联络畅通。特别是仪器设备运行期间,应加强监管,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发现重大问题立即请示报告,确保处置有力。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安全保卫处

             玉泉校区管委会

                    202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