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大学2022年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考核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2 浏览次数:371

根据浙江省《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考核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2022年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与范围

全校20211231日前购置入库的原值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教学科研仪器和其所在学院(系)、单位。考核评价数据统计时间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参加本次考核的学院(系)、相关单位和仪器设备清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学院(系)、相关单位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的组织管理、运行使用、开放共享的服务成效以及集约化管理情况。

三、工作要求与进度安排

1.各学院(系)、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大型仪器机组负责人做好仪器相关数据收集与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总结本单位2021年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工作,形成自评报告。

2.学校仪器共享服务平台(https://zjuequip.zju.edu.cn)已与国家平台实现对接。仪器管理员需登录学校平台补充维护参加考核的大型仪器基本信息。如实填写仪器运行使用与服务情况,同时做好仪器使用记录台账整理,以备检查。

3.请各学院(系)、相关单位于418日前,将《学院(系)单位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附件2)和《仪器共享服务情况汇总表》(附件3,含3个子表)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公章后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办(东四316-2)。电子材料发送至sysb@zju.edu.cn

四、其他

1.优秀服务案例中的仪器服务成效将作为2021年度校内优秀机组评选的重要考核指标。

2.校设研究机构、校级公共技术平台仪器纳入相应学院考核。

联系人:赵老师、章老师,

联系电话:88208991邮箱sysb@zju.edu.cn

 

附件1 参加考核的院系单位与仪器清单

附件学院(系)、相关单位大型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

附件仪器共享服务情况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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