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大学生物安全普法宣传月启动会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4 浏览次数:551

    根据浙江大学生物安全普法宣传月活动安排,为加强我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提高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人员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学校决定开展浙江大学生物安全普法宣传月启动会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岗前培训班浙大专场。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江大学生物安全普法宣传月启动会

(一)时  间:202169号上午9

(二)地  点:紫金港校区临水报告厅

(三)主要内容

1.校领导致辞;

2.宣传月活动介绍;

3.生物安全法相关政策解读专题讲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岗前培训第一讲)。

(四)参加人员

1.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

2.相关二级单位负责人和实验室与安全秘书;

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4.参加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岗前培训班人员。

 

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岗前培训班

(一)时  间:2021618-19

(二)地  点:动物科学学院农生环E122、蒙明伟楼225会议室

(三)主要内容:

1.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与设施

2.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管理

3.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

4.病原微生物危害因素风险评估和控制;

5.菌(毒)种和生物样板管理;

6.生物安全实验室消毒和灭菌及实验废物的处置;

7.生物安全仪器设备规范操作;

8.生物安全实验室个人防护;

9.生物安全应急预案与意外事故处置。

(四)参加人员:报名参加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岗前培训班人员。

三、其他事项

1.学校特邀杭州市疾控中心为我校师生举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岗前专场培训,启动会议中生物安全法相关政策解读专题讲座是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岗前培训专场的第一讲,报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岗前培训班人员必须参加启动会。

2.618-19日培训开始时间为上午830分,培训期间不得无故缺席。培训最后安排闭卷考试,请随带身份证备查。考试合格者获得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上岗资格证书)。

3.请各单位按要求落实参会人员,并将人员名单汇总后于6712点前发送至jab@zju.edu.cn。参加病原实验室生物安全岗前培训班人员填写附件1,其他人员填写附件2

 


附件1 2021年杭州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岗前培训班报名表.xls

附件2 生物安全普法宣传月启动会参会回执.xls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一年六月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