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实验室安全工作督查通报(三)

发布时间:2022-06-14 浏览次数:233

20225月,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实验室工作督查小组,对紫金港、玉泉、西溪、华家池四个校区20余个院系的加热设备使用情况和其他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进行了督查。对于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隐患,督查人员当场予以指出、纠正并通过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告知实验室负责人及时整改回复。截至2022614日,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111项,已整改95项,制定计划准备整改7项,未整改项目9项(见附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热设备使用情况

1.  加热设备没有粘贴固定资产标签。

2.  烘箱使用过程中无人值守。

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使用加热设备时,温度较高的实验需有人值守或有实时监控措施。

3.  加热设备超期服役。

对于已超服役年限的加热设备,应及时报废;对于已超期但部分状态良好的加热设备,课题组填写《浙江大学实验室加热设备工作状况确认表》向院系报备。

4. 加热设备周边放置杂物。

二、其他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

1. 部分实验室气体钢瓶未固定或固定不规范;钢瓶未悬挂使用状态牌或状态牌未及时更新。

2. 个别实验室管制类化学品未上锁保管。

3. 个别实验室未张贴实验室安全信息牌。

4. 部分实验室卫生较差。

对于面临搬迁的实验室,应特别注意实验室安全,落实值日等内控制度,切不可掉以轻心。

5. 部分实验室人员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

希望各相关单位举一反三,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于620日前通过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提交附件中的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落实“闭环”管理。

2022年5月实验室安全督查未整改隐患台账.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