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危实验气体隐患排查和整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8 浏览次数:545

各学院(系),直属各单位,校设各研究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要求,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风险防控,按照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2021年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通知书》(LBS202103082)的意见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平安护航建党百年”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实验室高危实验气体隐患排查和整治专项活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全面排查实验室内高危实验气体安全隐患,以一室一方案原则落实隐患整改,切实提高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能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排查整治重点

各院系单位要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特别是其中关于实验气体和压力容器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实验室高危实验气体全面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实验气体存放条件是否合适、存量是否最小化;钢瓶是否妥善固定;气体检测、报警等安防设施是否健全等,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切实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同时,要突出重点,对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危实验气体和窒息性气体的房间进行重点排查、重点整治。

(一)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实验气体

根据近几年实验气体采购数据,校内实验室主要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实验气体有氢气、乙炔、甲烷、一氧化碳、一氧化氮等,其它烷类、烯类、氮氧化合物气体、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高危实验气体也有少量实验室使用。

检查是否存在高危实验气体过量存放;可燃气体和助燃气体混放;气体管路布局不合理、标识不清;实验室通风条件不佳;气体泄漏监测及报警设备不足等问题。原则上一个房间最多存放一瓶高危实验气体,使用多种高危实验气体的实验室应设立相对独立的气体站,合理设计管路,并配备必要的监测及报警装置。

(二)窒息性气体

校内实验室主要使用的窒息性气体有二氧化碳、氮气、氩气、液氮等。检查是否存在窒息性气体过量存放;实验室通风条件不佳;含氧量监测及报警设备不足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各院系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本次高危实验气体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二)开展隐患排查,落实问题整改。

各院系单位可结合近期工作,开展高危实验气体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发现的简单问题要立行立改;复杂问题限期拟定方案,落实隐患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验室应暂停相关实验活动,直至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各单位要把整改治理作为此次实验气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落脚点,坚持“一室一方案”原则,切实解决实验气体的重大安全隐患,提高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能。

请各单位于716日下班前将实验室高危实验气体信息及隐患台账(附件2)汇总后发送至邮箱jab@zju.edu.cn

(三)利用数字手段,形成闭环管理。

各院系单位要充分利用校内信息平台,实验气体采购数据可从“材料与化学品采购管理平台”导出,精准定位实验气体安全高风险实验室。同时充分利用“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建立信息化工作台账,加强整改过程跟踪检查,形成闭环管理。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docx

附件2. 实验室高危实验气体信息及隐患台账.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