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报废仪器设备的有关规定,现将拟报废仪器设备予以公示。拟报废的仪器为:
仪器编号 | 仪器名称 | 型号 | 原单价 | 使用单位 | 购置日期 |
0701011Q | 电子肠镜 | CF-V/1 | 205000 | 校医院(玉) | 2007.03 |
为使该仪器能得到更充分的利用,同时也为了更广泛地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01月21日至2019年01月28日,如有单位和实验室认为该仪器还有使用价值的,可向实验室处登记。对还有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进行调剂的原则是:整机使用者优先于需要配件者(从整机上拆卸);本学院(系)有需要的优先于其他学院(系);向实验室处先登记者优先。
特此公示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01月21日